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

1979年:新力公司正式推出隨身聽



莫妮娜購物中心
隨身聽即指攜帶型袖珍播放機,屬於電子産品的一個種類。1972年由德國人Andreas Pavel發明,1977年申請專利,但與日本Sony公司訴訟多年還被Sony凍結資產,之後Sony才同意和解付錢給Andreas Pavel。該辭彙最初出自日本新力公司(Sony)的一個品牌中文名稱由「Walkman」轉變而來。隨身聽最初只有收音、磁帶播放或錄音功能,由於體積很小,攜帶時掛於腰部,多年輕人使用。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進步,體積變得越來越小,演變的品種很多,包CDMDMP3MP4等種類,而隨身聽市場在創始的Sony-Walkman稱霸25年後,市場陸續受到MP3侵蝕外,也被蘋果公司iPod取代市場佔有率第一的地位.